本报讯 安吉县老石坎水库管理局原党支部副书记谭江亮受贿5.52万元,日前被安吉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,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万元。 经法院审理查明,自2003年10月至2006年1月,谭江亮在担任安吉县老石坎水库管理局党支部副书记期间,在水库除险加固工程、清淤工程中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款共计人民币5.52万元。